我的志願


印象中沒有寫過我的志願這類作文題目

 

倒是經常發白日夢,化身某類型人物,並想像變成後將會如何如何:例如做網球員(好似阿加斯咁係中央球場亮相)、歌星(係紅館開演唱會)、哥哥當明星,而我當他的經理人幫他接JOB、短跑手……

 

至於真係幻想起來又打算付緒行動的,是想當一名律師(睇得多無線劇集,覺得在庭上和另一方唇槍舌劍好似都幾威),皆因性格裡常有伸張正義之感,也曾有被人冤枉的經驗(現在竟然一點都回想不起這經驗,奇怪),所以高三那年在自己的紀念冊上寫下這個志願,也有一個同學留言是叫我加油,原來自己也曾向人透露……

 

不過呢,想歸想,讀完僑大後選科時,又因唸台灣的法律和澳門的不一樣,考前面的又沒人選法律,加上朋友力薦唸台大經濟,所以就沒有選那科。

 

與法律漸行漸遠後,前幾天,才突然想起現在自己竟然是從事與法律相關的工作,但自己又不是做得好,對法律的認識也是半桶水,解釋錯誤又會累到工人……,其實我真係解釋錯左LA,唉,真係要小心D,影響很大的;上週,看到一個律師,氣焰逼人,說話常以法律行先,那些似是有法律依據的言詞,又讓我難以招架,腦中旋即響起:法律是為有錢人而立的嗎?鬧上法庭,不一定他們能得值,但工人卻難以耗時間………….,唉,應然與實然,實際問題呀,要討生活的。如果唸了法律,卻非伸張正義,而是幫助那付得起錢的,那?????

 

僱主與工人,誰是誰非終究不是我能判斷;某些個案,我不知道,拿少一點,這個影響到底有多大,看著那人雙手蓋面,淚水快奪眶而出的感覺不太好受,但站在面對最實際的生活與時間問題,這一點始終是有利的。

 

今天,一個工傷工人站在我面前,力數澳門法律的不足,我無言以對,某些法例、某些權限,要達到雙嬴,甚至三嬴談何容易,總是有得有失的。

 

在有限的資源裡,做最大的利益,或許,是經濟學幫我釋懷的一種方法吧!

留言

  1. 珠珠加油呀~~為澳門勞工界伸張正義~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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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我的志願......在不同的階段時..就有不同的志願、理想,但長大後才發現,不論你為將來的自己安排怎麼的路,但真正實行時才知道並不是原來想的這麼簡單!路一定是崎嶇的,一路走時不免會跌倒....但只要堅持到最後,獲得的就會很多,滿足及幸福等....我知道如果是寶珠你就一定冇問題的!加油我的副組長~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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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我也好喜愛讀法律的, 讀大學時也修了幾科Law. 最喜歡Criminal Law, 因為d案件吸引, 但係Business Law就好悶喇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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